據《衛報》20日報道,莫里森表示,“臉書再次暫時性地成為我們的朋友”。他還稱,臉書關閉公共信息賬號的舉動站不住腳,他歡迎臉書的道歉。
就在19日,莫里森曾喊話臉書,“這里是澳大利亞,若想在這做生意,就必須遵守我們的規定“。當日,臉書亞太區高管西蒙·米爾納就禁止澳用戶訪問該國政府機構和國家衛生部門的臉書賬戶向澳方道歉。
盡管如此,臉書稱其立場仍未改變,即反對那些要求社交媒體向新聞內容付費的法律規定。17日,臉書稱禁止澳媒體和民眾在臉書上分享和閱讀澳媒和國際媒體的新聞內容,以回應澳政府擬推出的媒體議價法案。
報道稱,澳國庫部長喬什·弗萊登伯格19日表示,他決心說服臉書創始人扎克伯格接受澳大利亞的法律規定,雙方將于21日舉行進一步會談。
據悉,去年4月,澳大利亞政府指示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著手起草一個強制性行為準則,以解決澳媒體與谷歌、臉書等科技巨頭之間議價能力失衡的問題。去年12月,澳政府將一份草案提交議會審議。
根據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擬出的準則草案,新聞機構可以單獨或集體同谷歌、臉書等平臺就后者付費使用前者新聞內容進行談判。草案還對這些平臺的行為提出要求,如要正確識別原創新聞內容、改變算法排行和新聞呈現方式要提前通知等。